市人力资源服务设立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市人力资源服务设立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机构名称)你单位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1 13:29:12

市人力资源服务设立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市人力资源服务设立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机构名称) &nb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1 13:27:47

人力资源服务设立许可书面材料受理通知书

人力资源服务设立许可书面材料受理通知书                           :(机构名称)你单位于   年   月 &n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1 13:27:18

南京劳务派遣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新的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对劳务派遣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新法对法律责任部分作了相应修改:一是增加规定,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二是进一步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0 15:52:30

新的劳动合同法--被派遣劳动者应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

新的劳动合同法作出切实维护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的规定。同工同酬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原则。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0 15:52:07

劳务派遣单位注册资本要求由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提高到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实行行政许可。现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从事劳务派遣的单位增长较快。一些劳务派遣单位经营不规范,规章制度不健全,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由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0 15:51:13

南京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

严格限制劳务派遣的岗位范围新的劳动合同法严格限制了劳务派遣用工岗位范围。现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快速增长,部分企业突破“三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和一般工作岗位长期大量使用被派
作者:admin发表于:2017-02-20 15:50:18
7


Copyright © 2012-2014 南京广之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江苏外资公司注册

页面耗时9.9429秒, 内存占用1.47 MB, 访问数据库11次

苏ICP备14057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