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外资公司备案完成,备案机构出具的《备案回执》

作者: admin 日期: 2017-05-09 20:41:07 人气: - 评论: 0

备案完成,备案机构出具的《备案回执》

  备案完成后,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可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备案机构领取《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或《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以下简称《备案回执》)。

  备案机构出具的《备案回执》载明如下内容:

  (1)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已提交设立或变更备案申报材料,且符合形式要求;

  (2)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事项;

  (3)该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或变更事项属于备案范围;

  (4)是否属于国家规定的进口设备减免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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